親子解「法」Q&A 第四篇
2024-04-12
隨著國家安全教育在全港中小學落實推行,小朋友在學習過程中,有機會接觸到一些較為複雜的概念,例如「無罪假定」、「言論自由」等,作為家長,有時可能不懂得如何向子女解釋相關概念,或覺得孩子年紀尚幼,難以向他們解釋清楚。然而,其實小朋友在探究、理解這些概念的過程中,有助於啟發其思辯能力,培養公民素養。以下將會列舉一些例子,予各位家長參考。
國安法案件是否有無罪假定?「無罪假定」是甚麼?
小朋友在學習法律概念時,也許對「無罪假定」這一個法律詞彙感到難以理解。其實,家長可以引用《香港國安法》第五條舉例,相關條例列明「任何人未經司法機關判罪之前均假定無罪」,意思即被告在未經定罪之前均假定為無罪,控方必須提供毫無疑點的證據證明被告有罪。
家長可以嘗試逐步為小朋友釐清邏輯,這亦是訓練思考的其中一個重要過程,以「無罪假定」為例,不論是「有罪假定」或「無罪假定」,關鍵差異在於舉證責任,為小朋友設置一個簡單的情境題或進行角色扮演,讓他們明白「無罪假定」原則的道理所在,例如:便利店店員捉住其中一個顧客,指控他盜取櫃檯的零食,是應該由店員率先提出犯罪證據,還是先由顧客自證清白?
批評政府是否違反《香港國安法》?
現時《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均保障市民言論自由,家長可以讓小朋友明白,批評政府本身並不違法,但在表達自己意見的同時亦要遵守法律,只要是以理性及守法的前提下對政府作出評論,並非意圖危害國家安全,便毋須擔心觸犯國安法。
家長可以引導小朋友探討何謂「言論自由」,鼓勵他們以理性和建設性的方式表達自己的觀點,甚至尋找自己感興趣的社會議題更深入研究,這亦有利於培養孩子關心社會的公民意識。同時,家長亦需要提醒小朋友言論自由並非絕對,不應作誹謗、威脅、煽動仇恨或散布虛假信息等行為,這些行為不但可能會侵犯他人的權利,更有可能觸犯法律。這些都可以教導小朋友以負責任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