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媽的第二生活】哺乳系列(一):換片與餵哺空間應該分家
2018-09-03
曾到過尖沙咀某商場,那裡有間舒適兼裝備齊全的育嬰室,設計上是一人使用(或一個家庭),自己試過在內餵哺,感覺非常好。直至有次在外工作,谷奶谷到上頭頂,要泵奶,想到同一育嬰室。咦,有人喎,便跟著育嬰室旁的「其他育嬰設施」地圖尋找,卻發現十之有九是殘廁+換片枱,便說成是育嬰設施。氣餒,但堅持BB嘅食物都係食物,無理由在廁所泵。等了半小時,育嬰室還亮著「使用中」的燈號,最終在老公協助下,到附近商場解決。
殘廁不等於育嬰室
點解搵個地方泵奶都咁難?明明整張地圖上標示著超過五個育嬰設施,卻無一不是殘廁,是完全不適合哺乳的場所。明顯,是我中文差勁,換片咪育嬰囉,一定俾你餵奶/泵奶㗎?成個商場有一間房仔俾你哋呢啲女人餵奶仲想點?
一句「育嬰設施」,不細分種類,商場便可自稱家庭友善,比屋宇署建議的「每幢樓宇最少提供一個育嬰間」為多,非常人性化;卻在一個有實際需要的媽媽而言,是非常非常之誤導。結果?是媽媽頂著谷爆奶的胸在商場上下係咁走係咁搵,白白浪費時間。我慶幸,只是谷奶,不是寶寶肚餓。
換片與餵哺空間分家的重要性
這次經歷,讓我思考將換片與餵哺空間分家的重要性。分家最表面的一層,是要規管各大商場清楚分辨,並標示只有換片設施的育嬰室,和可供哺乳之用的育嬰哺乳室,好讓媽媽不用走冤枉路,浪費時間白找。然後就會一目了然,大部分商場,即使是新商場,都只有一間能哺乳的育嬰室,符合屋宇署所建議的最低要求,並沒有做多,卻就肯定不足夠。
商場哺乳空間不足
長遠,是需要重整育嬰與哺乳室之概念,在設計上將之分家。按現時政府對私人商業樓宇的指引,育嬰間要符合餵哺與換片兩大用途,建議每幢商業樓宇至少有一個育嬰間。所以就會出現一大個商場,只得一間一人前既可餵奶又可換片的育嬰間。問題來了,換個片5分鐘都唔使,餵次奶卻至少10分鐘,有些寶寶的習性或新手媽媽不熟手,隨時要餵30分鐘,現時的指引明顯就會令資源錯配。
換片地方不多,至少可以殘廁加塊換片枱就當是育嬰設施,那哺乳呢?有無咁好彩我去親個商場要餵奶時,只有我一個要去育嬰間餵奶?答案係無,所以就會出現育嬰哺育室外大排長龍,明明我入去先剛剛除低個BRA,就已經有人拍門催我。所以比例上,我們需要更多哺乳空間,才能滿足同樣數目的媽媽的餵哺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