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港島傳統名校學生指控校方涉侵犯私隱 查電腦紀錄兼備份 教局:已要求學校檢視
2024-03-28
^聖保羅男女中學。陳浩元攝
近日網上社交平台有多於一名聲稱是港島傳統名校聖保羅男女中學學生,指控校方嚴重侵犯學生個人私隱,搜查同學電腦資料,當中包括個人文件、照片,以及聊天紀錄,並將相關資料備份,質疑學校嚴重侵犯學生個人私隱,甚至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私隱專員公署:將主動接觸相關學校
私隱專員公署回覆《星島頭條》查詢時表示,截至3月28日,沒有收到與事件相關的投訴。公署會主動接觸相關學校,了解事件。公署又指,一般而言,所有機構作為資料使用者,在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六項保障資料原則的規定。
在收集個人資料方面,保障資料第 1(1)原則訂明,機構在收集個人資料時,必須是為了直接與其職能或活動有關的合法目的而收集;而就該目的而言,資料屬必需、足夠的,但不超乎適度。保障資料第 1(2)原則亦訂明個人資料須以合法及公平的方法收集。保障資料第 1(3)原則訂明,機構必須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在收集資料時或之前告知資料當事人所收集的資料將會用於甚麼目的、資料可能會轉移予甚麼類別的人士,以及資料當事人有責任提供該資料或是可自願提供該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