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食店賣貓肉 40歲男租戶被判囚10星期 涉偷運1.255公斤貓肉進入本港
2023-04-06
^油麻地有食店賣貓肉,40歲男租戶被判囚10星期 。資料圖片
油麻地新填地街一間食店被指售賣非法售賣貓肉供食用,40歲男租戶被票控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新鮮或冷藏肉類),及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貓肉作食物兩罪。他早前承認所有控罪,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10個星期。暫委裁判官郭康麟指,被告為涉案單位的租戶及商業登記證登記人,不能接納被告參與程度較低,相信涉及1.255公斤貓肉由不法途徑進入香港,必須發出強及阻嚇性訊息,一定要判處即時監禁處理。
辯方求情透露,被告是一名勤力的人,包括每月都工作28天,工時較長,同時被告在本案中參與程度較低,並非一個直接損害動物的角色,他不會再重犯,希望法庭能以緩刑透式處理,能夠盡快見到其家人。
郭官先引述報告內容,指被告為油麻地批發市場的工人,由早上7時半開始工作至下午10時半,每月工作28天,被告現時已跟其父親失去聯絡,案發時因父親不懂字,被告幫忙處理文件,沒有參與父親從內地購入凍肉的過程,而且貓肉在內地較常見,被告對此認知很少,不知道犯了法,希望以非監禁式刑罰處理。
惟郭官判刑時批評,被告為涉案單位的租戶、商業登記證及牌照登記人,故不能接納辯方稱被告參與程度為低,以及只協助其父親經營業務的說法,被告理應每月工作28天,由早上工作到晚上,根本無可能在涉案店鋪內,加上本案涉及1.255公斤急凍貓肉,亦有7個雪櫃,其中包含有很多急凍肉類,如10公斤羊肉、50公斤雞肉、5公斤豬肉、30公斤急凍家禽及其他急凍食品等,而且令人感到不安的原因是被告只能提供一張有關雞肉的單據,故對於其食品的原產地也非常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