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苗信箱|驚覺16歲女兒偷嚐禁果 單親爸感痛心 性教育專家提供3招應對
2022-12-21
張教授:
我的女兒十六歲,由於我已離婚,加上因工作關係,經常不在香港。我早已告訴女兒不可帶男孩到家留宿,但有一次無意中被我發覺女兒破壞了承諾,最後在我的質問下更承認曾與對方發生性關係。我很痛心,亦很擔心,但又不能夠不工作,請問我應怎樣處理這個問題?
余先生
張教授答:
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對性是抱有幻想的,亦會追求實際的性感覺,他們對性慾的控制是極弱,而對愛情觀看法是非常主觀的。在這個時期,嘗試性愛是好奇心與欲念的驅使,加上時機與引誘的配合,做出性行為是絕對有可能的,所以,父母在子女幼小時已經要給予正確的性觀念,使他們明白「自守」的重要性,而不是時刻要父母在旁拉着他們,禁止他們行差踏錯。
既然事情已經發生,而且女兒也直認不諱,做父母的也要原諒孩子,並做以下三件事:
一、關心孩子:「你肯承認,證明你是明白事理的,我的緊張也是希望你有美好的將來,不想你因一時的欲念令自己有遺憾的感覺。」
二、正面教導:「性是與生俱來的,但性慾是可以自我控制的,只要將時機和引誘減到零,便可以順利地為『自守』做些工夫。」
三、聆聽孩子:「既然已經出現了控制的問題,你可否嘗試將心事告訴我。以後再有同樣的問題時,也不妨先打個電話給我,停頓下來想一想,也是控制的好方法。」
(歡迎讀者就有關兒童性侵犯的問題,致電由護苗基金設立的「護苗綫」:2889 9933,接聽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10時至晚上6時)
本欄由護苗基金執行委員會委員、美國德州休斯頓大學社會工作研究院張錦芳教授解答。
文章刊於《星島日報》2022年12月14日教育版專欄「護苗信箱」,原文標題為〈及早灌輸正確性觀念〉。
文章獲星島日報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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