芽芽學英語|發現、發掘、發展、發揮│陳東紅
2022-10-11
我們務必「先發現、再發掘、後發展、再發揮」孩子,謹記次序為:發現、發掘、發展、發揮。
「發現」是不經意、不刻意、無意之中的發覺;例如,我無意之中發現女兒天恩洗澡時會唱歌,我發現她的歌聲很動聽;又例如,我察覺到她每天都會畫畫,風雨不改,這些都是「發現」。
通過「發現」,我們對孩子有了初步認知,這個時候,我們可以「發掘」一下了,「發掘」是刻意的,是檢視和確認我們的「發現」;例如,我會邀請天恩唱一些歌曲,看看她的反應,又會多點留意她對音樂的熱情。好像她最近創作了一首歌,我便鼓勵她認真地寫好這首歌,認真地填詞:由「發現」去「發掘」,這樣發掘下去,又會發掘到許多意想不到的「新發現」。
「發展」是另一個層次,這是「展開」所發掘到的「寶藏」;通過「發掘」,把「目標」(即孩子的天賦和喜好)鎖好,那麼我們可以刻意地製造環境,創造機會給孩子發展他們的天賦了。
「發揮」是更高的層次:時機來了,才能定會自自然然地「發揮」出來。
今天,父母不由自主地「偷步」,把焦點都放在「發展」,可是未有「發現」和「發掘」,如何「發展」和「發揮」呢?我常在講座上和家長分享朗讀貼士,最重要的技巧是觀察,通過觀察,我們才能「發現」,伴讀給予我們許多綫索,讓我們更加了解自己的孩子:他們喜歡看甚麼類型的書?反應如何?閱讀次數又是怎樣的?伴讀不止是學習語文、增進知識,亦是給爸媽「發現」和「發掘」孩子的一門通道。
今天的社會太多聲音了,這些聲音在告訴我們要這樣做、要那樣做,專家的雜音可迷惑父母的心,引領你把孩子帶到一個不屬於他們的地方。我們都要謹記,只要我們願意用心觀察孩子,靜心聆聽自己的內心,我們都是自己孩子的育兒專家。
作者:陳東紅
從事英語教育出版二十年,任職於多家報社;現為教育顧問編輯、兒童刊物《BINGO!》出版人、專欄作者及到校講師。
文章獲星島日報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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