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一入學|競爭與公平︱Ian Tsang
2022-04-18
本港自1970年代已經開始支援普通學校去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在1997年起更配合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的提倡,推行「全校參與」模式的融合教育,目的是提升本港融合教育的質素。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大致上可分為有特殊學習困難(例如讀寫困難/讀寫障礙)、自閉症、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言語障礙、智力障礙、聽力障礙、精神病、肢體殘障及視覺障礙等九個類別。
全校參與模式融合教育
現時本港採用「雙軌制」推行特殊教育:對於有較嚴重或多重殘疾的學生,教育局會根據專業人士的評估和建議、並在家長的同意下,轉介他們入讀特殊學校,以便接受加強支援服務;而對於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則會讓他們按照本身意願入讀普通學校,透過與普通兒童相處,從而在教育上充份獲得裨益。
約10%小學生有特殊教育需要
因此,全港學校在1997年起推行「全校參與」模式的融合教育,以便有效地照顧學生之間的學習差異,提升整體的教學效能。按照教育局資料,上年度全港公營及直資小學學生中有9.41%有特殊教育需要,但基於部分家長在傳統觀念之下不希望子女被標籤,以及缺乏私立及國際學校方面的詳細數據,相信整體入讀全港非特殊學校而實際上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小學學生人數應該會更高。
法例保障平等入學機會
根據教育局編製的《全校參與模式融合教育運作指南》,本港在1996年起實施《殘疾歧視條例》,所有學校都有責任收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並提供適切的支援協助他們發展潛能。教育機構有責任確保本身及其僱員不歧視任何殘疾人士,假如學生因其殘疾而被學校拒絕取錄、或學生因其殘疾引致有特殊教育需要,而被拒絕提供支援等,均屬殘疾歧視之違法行為。
特殊教育需要或影響面試表現
但按照上文所述,由於全港私營小學均會採用入學面試篩選合適的學生,方便學校透過面試了解考生在各方面的發展是否正常和理想。當中部分採用的面試模式,對於有個別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會較為明顯地不利。例如一些有智力障礙、肢體殘障、視覺障礙、言語障礙或患有精神病的學生,他們在現行常見的面試模式中均會由於本身的特殊教育需要而直接影響面試表現。
學校唔收、還是家長唔報?
以直資小學為例,最近兩年在本港全部21間直資小學中,完全沒有以上五類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究竟是面試要求直接構成對他們不利、導致完全沒有相關需要學生可以順利獲得取錄,還是由於家長已了解子女有相關需要、憂慮學校支援上未能完善而選擇性不會為子女申請或選擇入讀私營小學?相信以上兩個原因均直接構成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在私營小學就讀比例偏低。
讀寫困難最常見
按照上年度數據作比較,在公營小學和直資小學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人數有非常明顯的分別。在公營小學的學生當中,有9.77%學生有特殊教育需要,而在直資小學中,則只有2.76%學生有相關需要,兩者之間有近四倍的分別。其中屬於特殊學習困難類別(如讀寫困難/讀寫障礙)的學生人數無論在公營小學或直資小學均為最高,在公營小學有11,220位(佔學生3.83%)、而直資小學則有190位(佔學生1.19%)。
私營小學比例明顯偏低
在上年度近16,000位就讀於直資小學的學生當中,除了有190位有特殊學習困難之外,另有130位屬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100位有自閉症、更有10位屬聽力障礙,合共只有440人。雖然這些學生未有被面試模式影響入學機會,但在平均每一班只有少於一位有特殊學習困難學生的情況下,校方是否真的能夠按照「全校參與」模式的融合教育照顧學習差異、並且適切地支援協助他們發展潛能,將會是最大的疑問。
在現實教學環境中,推行全校參與模式的融合教育,在人力資源上的需求遠超局方所提供的支援,實際上是如何在學習上的公平與教育資源運用之間取得平衡的一個困局。面對未來小一入學人口再次下跌,相信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或會再次成為有收生困難的學校爭奪的目標生源。而在有關學校的入學面試模式會否因此而需要調整,還需隨後數年申請入學的家長拭目以待。
作者:Ian Ts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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