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教育局明年1月及2月辦教師《基本法》測試 首輪本月26日截止申請
2021-11-11
教育局今日向全港公營中小學發出通告,公布由下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新聘任的常額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轉校教師、以現金津貼支薪轉為以薪金津貼支薪的教師,及月薪臨時教師,必須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方可獲考慮聘用。這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
當局會於明年1月及2月以先導形式為教師舉辦兩輪《基本法》測試,有關測試結果只適用於下學年的新聘任教師。有關測試的內容及形式參照公務員事務局測試的安排,時間為20分鐘,如在15題多項選擇題中答對8題或以上,即在滿分100分中取得53分或以上,會被視為及格。如有關教師曾參加公務員事務局舉辦的測試,並取得以上及格分數,會被視為已符合相關要求。
第一輪測試於明年1月8日舉行,有意參加是次測試之人士可由11月15日起,透過網頁內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申請人必須於11月2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香港時間)遞交申請表。測試名額有限,當局會以先到先得的形式作安排。第二輪測試舉行日期會在稍後公布。
發言人表示,當局會參考是次舉辦測試的經驗,探討日後採用的模式,例如考慮委託提供考評服務的機構以自負盈虧模式舉辦測試,提供更方便及更快捷的測試服務。此外,如公務員事務局更新招聘公務員的《基本法》測試及或相關測試,當局會在該局推出更新的考試後,參考該局的經驗和意見,訂定2023/24學年及往後的安排。
現階段有關測試要求暫不適用於日薪代課、按「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聘用及以現金津貼支薪的教師。當局將循序漸進考慮在日後把有關要求推展至其他學校,例如參加直接資助計劃的學校、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等,以及其他教師。
教育局發言人說,《基本法》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更是學校課程中十分重要的元素,須予以加強。教師必須正確理解《基本法》,才能啓迪學生,幫助他們正確認識香港的憲制地位,以及建立他們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正面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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