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決定移民前應先考慮不同地方的稅務安排│蘇文傑律師
2021-04-29
移民是近年來熱門的課題,不少調查都顯示香港人皆有移民外地的念頭,很多人甚至已經開始尋找移民目的地。其中,香港人移居海外的主要目的地包括英國、加拿大、澳洲等。港人決定移民前有不少須考慮的事項,當中較重要的一項是不同國家的稅務安排,因此港人應盡早做好稅務規劃,為稅務狀況面臨巨大變化作好準備。
關於英國的稅務安排
作為現時港人其中一個最熱門的移居地,英國的稅務安排與香港相比大有不同,所以以下將會以英國為例子,簡單介紹英國的稅制。
香港是實行收入來源地域徵稅,代表只有來自香港的利潤才要在香港徵稅,而來自其他地方的利潤則不用在香港繳交利得稅;但英國卻是實行全球徵稅,代表英國國民在全球各地所賺取的收入和收益,包括得自海外的利潤,都須予以徵稅。此外,英國有數種稅項是香港沒有徵收的,包括股息稅、資產增值稅及遺產稅。當中遺產稅的最高稅率更為40%。至於其他普遍稅項英國所徵收的稅率一般皆比香港所徵收的為高,例如入息稅在香港所收的稅率為2% – 17%,但英國的卻為20% – 45%;公司利得稅方面,香港的正常税率是16.5%,而英國的為19%。
香港和英國之間的雙邊雙重徵稅協定
英國與香港有簽訂一項雙邊雙邊稅務條約 (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規定了哪個地區對個人或實體擁有徵稅權,以及如果這種權利有抵觸,應以哪個國家為準,避免對這任何一個或兩個司法管轄區的居民雙重徵稅。除此以外,協議免除了某些收入或收益稅,或容許抵銷應納稅項,有利於在英國經商的香港居民。
港人移民英國前的稅務計畫
香港人在成為英國稅務居民前所產生的海外收入或收益一般被稱為乾凈資本 (Clean Capital),即使該資金被匯入英國亦不會被徵稅。因此港人在成為英國稅務居民前應把乾凈資本分離,否則如果該資金和成為稅務居民後產生的資金混合,原來的乾凈資本也有機會被徵收稅項。
此外,港人須考慮是否設立信託以管理資產及避免英國所得稅。設立的信託有幾項要點:首先,信託必須在香港進行管理和控制,因為受託人只能在雙邊協議的「有效管理場所」中被視為居民,因此將被徵收香港而非英國的所得稅。此外,信託的收入必須來自香港,因為有英國居民受益人的英國非居民信託的收入是由英國按英國信託稅率所徵稅。第三,信託必須是全權信託,否則信託的收入將被視為有固定信託權益的英國居民受益人的收入。
作者:蘇文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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