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家居安全】不同年齡兒童的家居意外預防措施
2020-10-27
近年許多釀成兒童家居意外的原因,往往是家長們經常忽略,在家的基本安全意識。香港小童群益會家庭生活教育組陳雁恩主任表示,不同年紀的小朋友,亦有不同可做的預防措施。各位父母不妨參考以下建議。
嬰兒期(0-1歲)愛摸周圍事物
許多0-1歲的小朋友,對周圍的新事物十分敏感,因此很喜愛觸摸身邊的東西,以觸覺認知事物。陳主任指出,「在1歲以前,剛出生的小朋友,擁有一個習慣,便是很愛胡亂觸摸周圍環境的事物。同時,許多意外往往便是這樣釀成,如觸碰易醉玻璃杯、利器,或是過熱的液體容器。」
這時期的小朋友不應靠近危險事物外,家長應亦多留意小朋友周圍環境的事物,會否有些是灼熱的表面、尖銳的邊界等,以防小朋友不慎觸摸而受傷。
另外,有關嬰兒期小朋友睡覺時,睡眠時仰臥背部貼牀,對嬰兒而言,是最安全及正確的睡姿,並留意不要被遮蓋,預防發生窒息。「由於0-1歲的小朋友,未必能靈活站起來或行走,因此若有安裝適當牀欄,便可以降低小朋友從牀掉下來的風險。」
^睡覺時,寶寶則可穿着輕巧的衣服。
學步期(1-3歲)爬上傢俬 且易吞細小物件
1-3歲的小朋友,漸漸長大時便開始能行得較穩,而且走路速度會較快。而且,較活潑的小朋友十分喜愛爬上爬下,以及上下跳動。此外,由於小朋友的咀嚼肌漸漸發長,因此會很經常把東西放在口中咬,如不慎吞下細型玩具,如磁力小球及其他小零件等,後果可大可小。
^陳主任提醒,硬幣、玩具、首飾、磁鐵、或電池等均屬高危物品,家長應多加注意。
陳主任表示,「這時期的小朋友,好奇心會大大提升,喜愛探索陌生的環境。而且開始擁有自行攀爬上落傢俬的習慣,如大牀、梳化等。這時父母便不能獨自讓小朋友在牀上休息,即使有適當牀欄,小朋友亦會容易爬過牀欄,家長應定時檢查小朋友是否妥當,更不應讓小朋友在碌架牀上格玩耍或睡覺,防止小朋友從不慎高處墮下來。而一些細小玩具、物品也應盡量遠離1-3歲的小朋友可接觸到的範圍。」
幼兒期(3-6歲)不聽指令卻模仿大人行為
3-6歲的小朋友體能比以前大幅增強,而且活動能力比以前更高。陳主任形容,「許多家長面對3-6歲的小朋友,也容易出現同一謬誤,便是高估了小朋友的理解能力。」小朋友在這時期已經懂得,漸漸說出完整句子,以及回應他人。因此不少家長便以為,提醒小朋友甚麼可做、甚麼不要做,給指令的方法可行。然而,成效卻不大,即使你早已說明不能爬上窗花,小朋友仍有很大機會爬上去,並不是小朋友故意與你作對,而是小朋友讓未有足夠理解能力消化因果關係,以及後果的嚴重性。
此外,小朋友正值3-6歲時,會開始模仿大人的行為,如大人可以避免在兒童面前服藥,以免被模仿。家長可以多留意自身行為,有甚麼是有危險性的,不讓小朋友靠近。
由於小朋友在6歲以前,未必能完全掌握危機意識,但亦愛模仿大人行為。因此,陳主任建議,家長不妨試著擔任老師的角色,如在小朋友面前多以行動表示甚麼不應亂做、使用,如正確地使用樓梯、椅子、梳花等大型傢俬。
學童期(6歲或以上)可灌輸安全知識
絕大部分6歲或以上的小朋友,亦已經上小學了,這時期與其花費心思想,如何在家收妥甚麼利器、繩索,確保小朋友找不到;倒不如灌輸正確的家居安全概念,以增強危機意識。陳主任表示,「我們常說安全意識應從小培養,那麼何時才是最佳時機,好好教育小朋友?就是在6歲以後了。」
在小朋友在6歲時,家長便可以漸漸教育小朋友。父母可提供相關新聞、舉出常見例子,讓小朋友加深對家居安全的認知,如會造成甚麼傷害、影響,學習如何避免發生這些意外。
陳主任強調,如一旦發現小朋友有甚麼具危險性的行為,父母則需立即制止並強行糾正。「父母可先了解小朋友行為背後的動機,再解釋行為不當的後果,讓小朋友循序漸進地了解並且學習。」
^香港小童群益會家庭生活教育組陳雁恩主任
撰文:馬文鍵
部分相片由受訪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