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國健】是家庭不是法庭
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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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y向兒子 Gary 說:「寫錯了,還不肯改正,你是否仍不相信我的方法是正確的?」孩子高聲回應:「老師是這樣教的。」此時,母親想力證孩子寫的字有問題,並希望擦掉孩子的錯字,但孩子聽不進,並緊緊拿著擦膠不肯放,怕被母親擦去自己的功課。
父母在管教孩子時,很容易進入對與錯的判斷之中,而忽略感情的交流,以理性思維主導了溝通的過程。父母為了要糾正孩子錯誤的行為、想法或價值觀念,往往會借助道理去支持自己的管教,遇上孩子反駁時,便會以更多解釋去說服孩子。不錯,如果加入感情的因素去討論事情,很難會有結果,因為「情」並沒有對錯之分,尤其在我們日常急速的生活節奏中,鮮有奢侈的空間談情。
我們確切知道法庭有別於家庭,但我們在日常生活裡,卻將家庭演活成法庭,講道理之餘,更要開庭審判「案件」,判別是非。在法庭上,雖然法官都講法律,講道理,但也會考慮被告的情況,而作出相應的減刑。即使在莊嚴的法庭上,法官也不只講理,更會講情,更何況與最親密的家人相處的家庭中,為何還要以道理先行,而不先談談情,了解一下彼此的感受,然後再說理呢?
人非草木,不論是成人或孩子,當決定去做或不做一件事時,都有不少感情的考慮,而非理性主宰一切,感情因素在孩子而言,比例更加顯著。例如:孩子不想借玩具給妹妹,而你卻解釋:「玩具是要一同分享,不可獨佔,否則就是自私。」孩子卻反駁道:「為何妹妹晚晚都佔有媽媽,與媽媽同睡,而他卻要獨睡?」聰明的母親就會立刻擁抱著老大,聆聽他的不安,明白他的情緒,然後才慢慢道出父母的限制,而不是以權威或道理令孩子懾服。如果親子間沒有情的結連,解釋只是徒然,即使贏了道理,也會輸掉感情,孩子只會無奈地接受父母的言行,但心底未必認同。
因此,當孩子在言行上需要糾正時,父母不妨也以先情後理的方式溝通,不須急於分辨是非黑白,判別對與錯,好讓彼此有更大感情交流的空間。
作者:余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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