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升學】填個人志願申請,興趣為先
2016-11-28
問:最近想報讀台灣的大學,填寫「個人申請」志願表時,雖然志願已增加至 4 個,但想請問我應該如何填寫?如果結果出來不理想,可否改志願呢?
答:赴臺灣升學,無論通過「個人申請」,抑或「聯合分發」,兩個不同的途徑報名,若同學想進入心儀學系,最重要當然是要符合個人自己的興趣及志向,依照喜好來排列所揀學系的順序。
建議同學在中五開始,多加利用「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網頁有關各大學的簡介,詳細閱讀有興趣學校的網頁,包括他們的課程、 師資、學分要求及畢業出路等的簡介資料;或參與本處及「海華服務基金」舉辦的「臺灣高等教育展」及升學講座等,相信都能幫助同學及早知道心儀或有興趣學系,並早早訂下志願。
而以「個人申請」為例,「海外聯招會」會依照各同學所上傳的 4 個志願資料,分別送到各校審查。因各學校錄取要求均不相同,沒有統一錄取標準,由學校自行決定合格名單。「聯招會」再依照教育部核定各校審查結果及學生選填志願順序統一分發。
須特別注意的是,「個人申請」未獲錄取者,將自動進入「聯合分發」,於DSE 成績公佈之後,再上網選填志願(最多 70 個)後進行分發,學生無須再重複報名。
但是在「個人申請」階段已經獲錄取者,將不會進入「聯合分發」,因此,如果對「個人申請」分發結果不滿意的同學,只能申請轉分發到僑生先修部,不能要求轉入「聯合分發」。
今年「個人申請」可填選志願增加,目的就是希望提高同學入讀心儀學系的機會,建議同學一定要以興趣及志向為依歸,慎選志願。
資料來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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