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作】與其精心計劃,不如放手去闖
2016-10-31
兩個禮拜前去了Samuel Chan的英國教育展站台,分享一下自己的留學經歷。我主要說的,是寄宿學校之間的分別、A-Levels、DSE和IB的比較,以及男女校還是單一性別的學校更好。旺角Cordis酒店宴會廳都能滿場,十多排坐得滿滿的家長和小孩,真的很誇張。很多孩子肯定只得十歲出頭,離留學階段還差一段距離。感想是除了香港人依然崇優外(我一直不覺得香港人崇洋──否則更多的應該是問如何讓自己小孩更「鬼仔」,邊間學校更少收外國人),Samuel創辦的「英識教育」亦水準十足。看著十幾間英國的中學代表設立stalls,為家長和小孩講解升學和留學的資料,真的是很感覺到全球一體化的氣息,一點都不本土。
那天的分享,主辦方很給面子。即使我遲到,還是預留了很多時間給我演講。很明顯,家長們最感興趣的,是我的升學之路。
前文應該有提及過,我14歲去了一間在劍橋郡的小型寄宿學校。該校歷史極度悠久,頗有哈利波特feel。媽媽選擇該校的原因極度膚淺──她喜歡劍橋,喜歡漂亮的環境(確實,劍橋比牛津漂亮),覺得劍橋浪漫,就把我送去了那裏。初中GCSE就在那度過,但之後卻覺得該校雖然舒服,像家一樣但挑戰性不足。結果在A-Level時就膽粗粗,考了獎學金去Harrow。那時開始,媽媽就再沒有搭理過我的學業未來。有位麥媽媽說,以我的背景出身,能如此上進就已經算出色了。過獎過獎,我純粹只是個喜歡闖自己路的人。
大學,我只想去牛津,去修讀自己喜歡的純學術科目(牛津一萬年也不會開辦會計系。法律系,也是Bachelor of Arts,非LLB。通常發現的現象,是牛津法律本科出來的人,對practical side of the law較陌生。So what?),因而挑選了數學。可是最後找不到工作,所以畢業後走去讀法律文憑,本打算律師這行難行,誰知大律師公會給了我獎學金,鼓勵我做大律師。好,那我做。
講這麼多自己的歷史,為了甚麼?道理很簡單──給孩子太多的計劃,很可能是多餘的。儘管放手,讓孩子去闖,到最後,他們還是會找到自己的路。我的路,看似迂迴,但比起精心計劃但最後發現不適合的路線,我覺得自己很幸運。媽,你不理我,是對的。
撰文: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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